1. 学习部成员点名,班长协助维持班级秩序,班内点到名字的同学举手答到,若只答到不举手同样记为旷课。
2. 点名时若发现替答到的行为,被点到名字的和替答到的两个人都记为旷课。
3. 提前五分钟开始点名,点名时未到但在铃声结束前进入教室的同学不记为迟到,但要求在点完该班级所有名字后和查课人员消名,点名期间不消名。
4. 请假的同学在查课人员点完名后上交假条,只接受导员签字的假条,否则记为旷课
5. 查课人员会在教室外等候十五分钟,点名时未到,铃声结束后十五分钟以内进入教室的记为迟到
6. 十五分钟以内未到教室上课的记为旷课
7. 后补假条的同学请在每周周五晚九点前将假条交给
学习部副部长王炜(12公卫),电话:13756133728
规定时间内未上交的记为旷课。
8. 每周周五会发给各班班长本周的查课统计表。请大家查收。
感谢大家的配合。
william威廉亚洲员工会学习部
2013.10.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