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总则
为配合公司“三种环境”下“五种类型”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继续扩大威廉希尔williamhill本科生出国(境)学习规模,培养具有国际视野、通晓国际规则、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,学校决定设立本科生国际交流专项基金,资助优秀本科生赴境外开展短期研修,提升员工国际化竞争力和创新实践能力。
第二条 资助对象
参加学校组织的出国(境)短期研修项目的公司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。
第三条 资助范围及内容
资助范围包括员工在国(境)外大学、研究机构等进行短期实习、修读课程、毕业设计、合作研究、参加国际会议等学术类研修活动(不包括文化体验及语言研修类项目),受资助员工在境外研修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。
根据境外研修项目的具体费用要求,资助额度为3000至20000元人民币不等,主要包括员工在国(境)外研修期间的学费、生活费及往返旅费等;对表现优秀、家庭特别困难的员工,可酌情提高资助额度。
第五条 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公司全日制在校本科生;
(二)热爱祖国、品德优良,综合素质良好;
(三)平均学分绩点3.5及以上;
(四)符合外方学校要求的外语成绩;
(五)身体健康,能圆满完成出国(境)研修项目;
(六)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,予以优先考虑。
1.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有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、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,在本校、本地区产生较大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。
2.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,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(指导教师须为第一作者)发表的论文被SCI、EI、ISTP、SSCI全文收录,以第一、第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(须通过专家鉴定)。
3.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,在省级相关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。
4.在社会实践活动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获省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优秀团队荣誉称号。
5.综合表现突出,国家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或社会一等奖学金获得者。
第六条由教务处牵头成立威廉希尔williamhill资助优秀本科生短期境外研修项目评选工作小组(以下简称工作小组),教务处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学工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。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,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第七条工作小组主要职责:
(一)议定年度需要资助的项目及额度;
(二)组织对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;
(三)组织项目申报评审;
(四)受理员工对评选过程及结果的申诉,并做出最终处理意见;
(五)公布资助的员工境外研修项目,指导、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。
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